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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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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集中受理申报通知
来源:科技处      2026-02-06 17:51   浏览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集中申报受理的项目类型

1. 2026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含延续资助项目,下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部分联合基金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和部分数学天元基金项目等。

2. 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事项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6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

2. 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6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B、C类)、试点设立的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严格开展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重大项目预算评审。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协商确定研究内容分工,并会同双方所在单位协商确定合作研究协议(合同)。对于经双方协商约定转拨合作研究资金的情况,项目申请人与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总预算并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

3.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

对于试点分类评审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和重点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结合申请人所选择的研究属性,组织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4. 申请人应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个人简历中列出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应当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研究成果的所有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署名,不得篡改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顺序;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还应当如实注明本人署名及贡献情况,不得虚假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不得改变作者排序含义,不得夸大个人贡献。代表作个人贡献信息的采集范围为各类项目的申请人以及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的骨干成员。

5. 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6. 为减轻科研人员申请负担、提升申请质量,2026年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申请书结构框架已调整,申请人务必在信息系统中下载并填写最新版申请书

7.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准确填写依托单位或者合作研究单位有效聘用的职称(若是内聘职称,内聘职称的聘用单位应当具有相应职称的评审资质),严禁提供虚假职称信息。依托单位应对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的职称信息进行审核,确保符合上述要求。

8. 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时,如果借助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跟踪研究动态、收集整理参考文献,必须由人工核实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信息和参考文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申请人应当对使用的生成内容负责,应当全面如实声明使用情况,按照《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等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关内容进行标识,标识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文本的起始和末尾适当位置添加相应的文字提示等。不得使用由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的申请书,不得使用未经核实的生成内容

9. 对于卓越研究群体项目申请人,可在2026年3月11日-13日完成卓越研究群体项目预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提供预先查询是否符合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联合限项规定的服务。

10. 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认真阅读关于项目申请书内容相似度的提醒,并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11. 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如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应经过伦理审查。

12. 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13.为强化科研诚信建设,规范科研行为自我管理,切实提升科研诚信意识,请项目申请人认真研读《科研诚信规范手册》,签署《项目诚信承诺书》并提交至所在单位科研秘书处,各学院完成材料汇总后,将承诺书扫描电子版统一发送至计划科邮箱。

14. 如在填写中遇到问题,可先查阅“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常见问答”(https://www.nsfc.gov.cn/p1/2961/2962/2966/xmlx.html)。

或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页面右上角点击“在线咨询”。

注:2026年自然科学基金委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详情参见《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指南》链接:https://www.nsfc.gov.cn/p1/2931/3971/3972/qy2026.html

三、申报单位注意事项

1.由于申报期间穿插寒假,请各单位克服一切困难,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利用假期组织学科专家对本单位申请项目进行论证。在本次集中申报中,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申请项目的申请代码决定的申报领域与指南的一致性进行严格论证,坚决杜绝因“不属于本学科项目指南资助范畴”而不予受理的现象发生

2.各单位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扭转“重申请、轻管理”“重数量、轻质量”的现象,切实提高项目申请质量。

3.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申请人资格审查、申请书形式审查。认真阅读指南限项要求,按照“限项规定”严格掌握本单位项目申请人可以申报的项目类别,避免出现低级错误。

4.对于2026年度拟作为合作者参与外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并需要盖合作单位章的我校老师,请各单位积极做好审查与备案工作,并请老师于3月3日- 5日期间持所在二级单位批准的《河南工业大学参与外单位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证明》(见附件)到科技处计划科B425房间办理登记手续,逾期和资料不全者恕不受理。

四、时间安排

1. 项目负责人3月2日前将完整版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提交至各专业所在学院,由学院开展首轮形式审查工作。

注:纸质版提交后系统中可继续修改,学院形式审查参见附件审查清单。

2. 3月5日前各单位将带水印纸质版申请书和项目申报汇总表各1份。同时将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jhk@haut.edu.cn),邮件名称:2025年度XX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

3. 3月10日前科技处完成形式审查,并将形式审查结果反馈至各学院。

4. 申请人3月13日之前完成最终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的系统提交。并通知再填未提交电子版的申请人,及时在系统内将已提交的项目进行删除并将项目诚信承诺书电子版发送至计划科邮箱:jhk@haut.edu.cn.

5.科技处3月17-18日完成系统审核和提交,申请书经学校审核提交。

注意:3月13日为我校申请书最终受理时间,原则上此后不再受理申请书退回和修改相关事宜,请各申请人做好时间安排。

、特别提醒

为规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

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

2.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3.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4.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申请。

5.申报管理学部的申请人应和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做好统筹安排。对于在研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未获得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者,不得申报本次国家自然基金项目。

基金委将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诸如论文作者排序等),以上情形如有查实基金委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确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将由基金委监督委员会进行处理,并影响学校信用等级,也会责成我校对申请人给予处分。

、联系人及地址

联系人:李文涛

联系电话:0371-67756860

电子邮箱:jhk@haut.edu.cn

地址:行政楼B425


科技处

2026年2月5日